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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台龙嘉村镇银行关于实施减费让利政策公告 | |
日期:2023-05-24 10:33:28 | 打印 |
尊敬的客户: 为贯彻落实四部委《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》(银发〔2021〕169号)的工作部署,积极响应监管部门相关倡议,并努力承担社会责任,我行自2021年9月30日起对所有对公客户(包括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)降低支付手续费。根据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》(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)的规定,现将调整后的服务项目及服务价格予以公示如下: 一、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,包括支票的工本费、挂失费、手续费,优惠期限为长期。 二、免收银行账户管理费和年费,优惠期限为3年。 三、免收银行卡刷卡手续费,优惠期限为3年。 四、免收对公客户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,优惠期限为3年。 五、免收对公跨行转账汇款(包括网上银行、手机银行等渠道)手续费,优惠期限为3年。 六、免收对公现金管理服务费,优惠期限为3年。 七、降低数字证书年费,对所有对公客户免首年数字证书年费。 如有问题,请拨打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0431-82320996或至我行营业网点进行咨询。 特此公告!
九台龙嘉村镇银行 2023年2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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